第27章 再世妲己

    司徒厌怎么也没想到, 她会这么倒霉,坑害沈墨卿没成功就算了, 还被微商坑害了。

    这下好了,考试也没考成,还……

    司徒厌抄起手机就去找微商算账。

    谁知人家先给她发消息了。

    【世界第一黄牛:怎么样?感觉很不错吧?「挤眉弄眼」】

    【世界第一黄牛:你那对象肯定没舍得去考试吧?】

    隔着屏幕,司徒厌真想杀了她。

    她愤恨地把对方删除了。

    说实话,虽然她刚刚撒了谎,但是……她毕竟是给人下药被发现了, 而且她的谎言这么拙劣……

    沈墨卿会把她赶出去吗?她昨天让她走来着。

    司徒厌看着她在沈墨卿家的房间。

    她这些日子基本上把沈墨卿家当自己家住了,身上没多少钱,就没买多少新东西,但生活物品也不少——她买的新的兔子玩偶,还有塞满一衣柜的新裙子和秋毛衣, 围巾,各种各样的奢侈包包, 还有色彩斑斓的杯子,地上铺满了厚毛毛的兔子头可爱地毯, 门后挂着一时兴起买回来但一次也没弹过的尤克里里, 床头挂着她买来的绿色捕梦网。

    因为沈墨卿家里实在是太极简了,导致司徒厌这个极繁主义者有了充分的发挥余地,只不过区区半个月, 整整一个房间都被她的小玩意儿塞得满满的。

    要不是有阿姨来帮着t?收拾, 满地打滚的玩偶估计能让人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司徒厌之所以肆无忌惮的在沈墨卿的家里大作特作,也不是没有她的原因, 至少沈墨卿要赶她走的时候, 她可以理直气壮的说,我搬回去太麻烦啦, 有好多东西要挪走哦,然后可以厚着脸皮,顺势赖个几天。

    司徒厌一开始搞这些东西本来是这个意思,但是后面反而越看越喜欢。

    而且,因为沈墨卿生性冷淡,不爱多管她的闲事,很多事情,除非她问【你觉得怎样】,否则她不会评价她。

    没有她的邀请,她也不会进她的房间。

    哪怕昨天,她睁开眼,也是在沈墨卿的卧室。

    ……

    ……哎,不行,虽然昨天说的那些是撒谎,但是万一沈墨卿相信了呢?

    而且,司徒厌百分之一百肯定,沈墨卿是喜欢自己的。

    不过,虽然对方喜欢自己,但司徒厌也不怕对方告白,因为严格来说,这是不可能的。

    即便对商业再不了解,司徒厌也知道沈家的掌权者沈清妍是个多么严苛冷漠的女人,她对继承人的要求很高,只要沈墨卿还想继承沈家,拿到沈家的巨额财产,那她就不可能跟她告白。

    虽然司徒厌从不care自己在外的坏名声,也不care人家怎么评价她,但她声名狼藉,这是个客观事实,没什么不好直视的。

    事实就是,综合考量,沈墨卿要是答应跟她在一起——

    那可真是太有品了,嘻嘻。

    但现实是,沈墨卿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除非她想被沈清妍扫地出门,变成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不过,沈墨卿会不会做都是她的事情,基于对方对自己有好感的基础上,她只要把【喜欢沈墨卿】这个人设贯彻到底,沈墨卿肯定不会赶她走的!

    *

    司徒厌肉眼可见的对沈墨卿嘘寒问暖的讨好了起来。

    她一个懒狗,居然也会定七点的闹钟起来给沈墨卿煮咖啡了,放方糖。

    还会做早餐。

    沈墨卿起来看见桌子上非常健康的早餐,煎蛋,全麦面包,还有坐那满面笑容的司徒厌,差点以为自己还没睡醒。

    “学姐早呀。”司徒厌热情的打招呼:“快快快,快来吃早餐。”

    少女系着围裙,那头非主流的蓝头发披在身后,在末尾扎了个小揪揪,居然看着还有几分诡异的温婉。

    温婉这两个字,放司徒厌身上,真哪哪都违和。

    沈墨卿沉默了一会儿,“你这是做什么。”

    司徒厌笑容不改:“做早餐呀。”

    确实是做了早餐。

    纹理漂亮的大理石餐桌上摆着雪白的餐盘,是烤好的全麦面包,上面点缀着鸡蛋,用餐纸包着,拿起来就能吃,卖相还不错。

    沈墨卿坐下,拿起包好的全麦面包。然后发现正面是生的,反面是糊的。糊的那面盖着鸡蛋。

    沈墨卿看了看司徒厌:“。”

    司徒厌满眼都是期待。里面竟没有半分羞惭。

    沈墨卿缓缓地咬了一口。

    司徒厌:“怎么样怎么样?”

    沈墨卿言简意赅:“难吃。”

    司徒厌:“。”

    司徒厌深吸一口气,笑容满面:“那你别吃了,喂狗。”

    沈墨卿把面包递给妮娜,妮娜闻了闻,甩甩尾巴,背过身体,用屁股对着。

    沈墨卿叹气:“狗都不吃。”

    司徒厌:“。”

    司徒厌破防了。

    她情绪一上来,什么理智都没了,也不管什么沈墨卿报复不报复,也不管自己是不是有错在先,也不怕沈墨卿要把她赶回家什么的了,二话不说先把围裙解了往桌子上一扔,“谁管你们!爱吃不吃!!!”

    她火冒三丈的回房间了,路走得蹬蹬瞪,还把门关得震天响。

    就好像这不是沈墨卿家,而是她自己家一样。

    沈墨卿:“。”

    她本来还想提醒下司徒厌她家里的事,尤其是陆翡秋,但看司徒厌这架势,她连张嘴的机会都没有了。

    没一会儿,沈墨卿手机嗡嗡响了,她打开一看。

    【兔子屠杀全世界:smq和她的狗都是没品的东西!!本小姐做得饭明明天下第一好吃!】

    司徒厌会有此一说,并非夸夸其谈。之前她还住在家里的时候,偶尔也会做点吃的,别管卖相如何,反正陆翡秋从来没说过难吃。

    有了沈墨卿这不解风情的女人做对比,司徒厌莫名又念起陆翡秋的好来。

    她觉得她也没必要老是赖在沈墨卿家里,回家又怎么了,陆翡秋当然是个虚伪且满肚子坏水的东西,但这同时也有个好处,就是哪怕她端了一碟子马赛克上来,陆翡秋都会夸好吃。

    【喜欢沈墨卿】这人设司徒厌到底没能坚持过三个小时,就轻轻破碎了。

    沈墨卿这种冷酷无情的pua大师,谁爱喜欢谁喜欢,要不是为了cpa考试成绩从她爸那里捞钱,又不想回家,她才不想和沈墨卿打交道。

    ……

    她正这样想着,手机嗡嗡响了。

    她打开手机一看。

    【ink:阿姨今天有事来不了,新做了早餐,放桌子上了。】

    【ink:我去公司了,你饿了出来吃。】

    司徒厌盯着手机看了一会儿,然后从床上一骨碌爬起来,耳朵凑到门边,听到了几声模糊的汪汪,随后是沈墨卿出门的声音。

    司徒厌等过一阵子,确定沈墨卿走了,才犹豫着,想把门打开,但门开了一条,她又想到什么似的,又把门紧紧关上了。

    她背靠着门,后脑勺贴着门后,抱着膝盖,就这样静静地等了半个小时。

    她走了吗。

    走了吧。

    也许没有。

    过会,她打开了震动的手机,看见ink发了微博,是在车上拍的一张图,没有文字。

    车窗外是晴朗的天空,枯黄色的梧桐,车头装饰着那只陈旧的粉红兔。

    司徒厌盯着看了一会儿,然后打开了门,客厅很安静,一个人也没有。

    大理石餐桌上放着煎好的鸡蛋,面包,还有拌着牛油果酱的酸奶,木勺子放在一边。

    司徒厌拿起勺子,尝了一点。是无糖的。

    她拿着手机,忍不住拍了一张照片发给沈墨卿。

    【厌厌:我不喜欢无糖的。】

    其实这条消息是有些无理取闹的,毕竟以她们的关系而言,沈墨卿实在没有必要考虑她的喜好。

    谁管司徒厌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呢。

    但司徒厌还是发了。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她直觉不会等来太好的结果。沈墨卿会对她很冷漠的。

    就像她咬了一口三明治,然后说难吃,那样。

    【ink:知道了。】

    知道,知道什么了?

    司徒厌盯着屏幕,她的手指在键盘上按了几下,想问你会赶我走吗,但来来回回,输入又删除。

    司徒厌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其实沈墨卿虽然喜欢她,但是这不意味着她就一直能留下。

    喜欢又怎样呢,喜欢向来都是自私的,像她妈妈,像陆翡秋,像她自己。

    这世界上每一种爱都像摆在橱窗里的兔子,明码标价。

    即便耗尽力气买了回来,也会被人夺走,撕碎,扔进垃圾桶,眼睁睁看着它从珍贵,到破碎,再到一文不名。

    哭得再大声,叫得再痛苦,跪在地上乞求,眼泪掉了一地,也只能得到一个吻,一声温柔的劝诫,那个女人穿着妈妈的皮囊,悲伤说,厌厌,我爱你啊。

    妈妈这样做,是为你好。

    love is pain。

    不要期待别人的爱,要维护自己,爱自己,保护自己,要自私自利,如有必要,就伤害别人。

    做有尖牙和利齿的兔子,谋杀全世界,伤害所有人。

    司徒厌慢慢的发消息。

    【厌厌:你真好。】

    【厌厌:最喜欢你了。「小狗摇尾巴」】

    司徒厌发完这些,心情忽然又好了,她觉得她又贯彻了一下【喜欢沈墨卿】这个人设。

    她把早餐拍了个照片,然后发到【兔某拉恋爱日记】。

    【对象给做的健康营养早餐~嘻嘻嘻,谁素天底下最幸福的小女孩?素我!素我!】

    飙升的点赞量还有底下大骂恋爱脑不得好死的评论让司徒厌的心情火速up起来。

    “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咯。嘻嘻。”

    她一边懒洋洋的挨骂一边打开了流量共x计划,这样不管黑还是红,有流量就有收入。

    然后她一闲下来,就开始给沈墨卿轰炸式发消息。

    *

    沈墨卿捏着眉心,其实她晚上没太睡好。

    司徒厌的告白实在t?是……不能说没有对她造成任何影响,这是不可能的。

    这一整晚,她都在分析,思考,司徒厌为什么要这样做,又或者这背后到底有多少真心,又有多少表演成分,她有时候会想到对方的家庭关系,还有成长问题,林林总总,想的很远,最后这些遥远的思绪,又轻飘飘的回归到夜深人静时候,她抱住她,凑过来的一个,青涩的吻。

    于是沈墨卿不由自主的意识到了一个可能,或者说,一个巨大的诱惑。

    那就是。

    当司徒厌开口说喜欢她的那一瞬间,就无法回头了。

    如果司徒厌撒谎,不论原因如何,她都要继续向她撒谎,她要继续用那双闪烁的,不确定的,眼睛注视着她,然后用她那一肚子坏心肠,向她编造动听的,她爱听的谎话。

    而她也没有办法回头了。

    司徒厌伸手拽着她,把她拉扯到了这个位置上,要么答应她,要么,拒绝她。

    司徒厌甚至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

    她可以答应她。只要张张嘴,答应她。

    那么她就站在了一个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占有,指点,控制对方人生的位置上。

    沈墨卿,不再是司徒厌人生中,事不关己的局外人。

    可是,要这样做吗?

    她按部就班的,已经规划好的,平稳的人生,要承受来自司徒厌的,危险的不确定吗。

    沈墨卿不知道。

    当然,最好不要。

    其实也可以不理会她。就这样。顺其自然就可以。

    沈墨卿不由自主的想。

    手机又震动了,她看了一眼,是司徒厌给她发了消息。

    【厌厌:嘻嘻嘻,看我新做的美甲】

    【厌厌:「图片」】

    是很漂亮的奶油粉,她手白,做起来也显得手奶白奶白的。

    真是无聊,沈墨卿想。

    司徒厌的人生就是在这么些无聊事情中被无情浪费掉的。

    她之所以这样经济失败且声名狼藉,除了满肚子坏心思和满头脑对他人恶毒的嫉妒以外,就是把自己所有的时间都浪费在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上,懒惰躺平,不思进取。

    【ink:好看。】

    【厌厌:嘿嘿,有眼光!我等下要去全蟹斋打包他们家的龙虾饺和蟹黄面!】

    “沈总?”

    策划叫她,沈墨卿顿了顿,回过神来,她把手机关上,镇定问:“刚刚说到哪儿了。”

    会开完了,沈墨卿看着自己不由自主的回复。

    她想,她真该把司徒厌屏蔽,或者删掉的。

    你看,现在可好了,沈墨卿也被这张图片浪费了人生珍贵且关键的三秒钟。

    所以说——司徒厌真该赔钱给她。

    沈墨卿这珍贵的三秒钟,无所事事的毫无社会价值的司徒厌该拿一辈子赔。

    *

    “哎,外面怎么下雨了。”

    黎黎整理了一下会议文件,看看落地窗外的雨,抱怨道:“本来还想出去吃点好的。”

    黎黎看见她,又笑:“你怎么回事啊,平时工作开会的时候根本不看手机的,今天怎么没事就看几眼,里面藏了什么宝贝?”

    沈墨卿没说话。

    cpa考试结束了,她雅思也在大二就考过了,过几天又要出国,好不容易空闲几天,自然要在公司处理工作,她今晚没打算吃饭,也不打算回去。

    手机一下又震动了,沈墨卿批着案子,没打算看手机。她觉得她应该把手机震动关掉,就在她下定决心不再理会司徒厌的时候。

    她怎么忘记了。

    现在就关掉吧。

    沈墨卿又拿起了手机,忽然听黎黎说:“诶,楼下这是谁?”

    沈墨卿抬起眼,随后愣住了。

    外面雨下得有点大,少女拿着个外卖袋子,朝着她的方向又蹦又跳的,吸引了公司很多人的注意。

    手机嗡得又震动了。

    【厌厌:外面下雨了,我在你楼下!】

    【厌厌:保安不叫我进来——】

    少女那头蓝色非主流长发,像是刚从某个漫展回来似的,有点湿了,她穿着件明黄色的毛衣,即便在阴霾密布的大雨里,整个人的色彩都是鲜艳而明亮的。

    她视力很好,察觉沈墨卿似乎从落地玻璃窗里看她,就嘻嘻嘻笑了,对保安指着高楼玻璃的方向,然后拿着外卖袋子,弯起手臂,用身体对沈墨卿比了个大大的心。

    黎黎惊奇:“她在对我比心诶。哇,长得好可爱啊这脸。等等,怎么有点眼熟……”

    沈墨卿:“。”

    沈墨卿移开视线:“哦,是吗。”

    同事们也议论纷纷。

    “哎哟这小姑娘怎么这么可爱。”

    “天呢跟漫画里扣出来的一样。腿这么细!”

    “我靠这是什么阳光明媚小可爱……我今晚要做梦了……”

    ……

    三分钟后。

    黎黎看着沈墨卿桌子上热腾腾的虾饺和蟹黄面,嫉妒得面目全非:“没我的吗。”

    司徒厌还没说话,沈墨卿干脆道:“没有。”

    司徒厌对陌生人还是很礼貌的,尤其是沈墨卿——她的房东、她正在追求的对象的——同事。

    司徒厌满面笑容:“下次一定给姐姐带……唔。”

    皮凉馅热的虾饺被沈墨卿用筷子塞到嘴巴里。

    沈墨卿:“话这么多。”

    沈墨卿面无表情:“吃完回家。”

    司徒厌眨眨眼睛,把饺子咽下去,给她看自己的指甲,“好看吗好看吗。”

    奶粉的颜色,衬得整个手又白又粉。

    沈墨卿顶着一众人佯装若无其事实在侧来的眼睛:“……”

    黎黎率先夸:“哎哟真漂亮!!”

    司徒厌:“哎姐姐真有眼光!难怪这么好看!”

    沈墨卿用筷子轻轻敲她手,板着脸说:“吃饭。有什么好看的。”

    司徒厌被敲了手,立刻不满起来:“什么啊,你下午明明跟我说好看的!!你变脸怎么这么快!!”

    众人:“……”

    众人恍然大悟。

    黎黎毫无顾忌:“哇,沈总下午开会是跟你发消息啊!!”

    “你们什么关系啊?”

    司徒厌见沈墨卿脸色不好,筷子都快给她按折了,本来准备见好就收,嘻嘻哈哈把这事儿凑合过去,就听沈墨卿忽然说:“女朋友。”

    司徒厌的笑一下僵在脸上。

    黎黎的笑一下也僵在了脸上。

    一瞬间,整个公司安静得落针可闻。

    只有沈墨卿安静的剥筷子包装的声音,她把筷子和面一起推到司徒厌面前,言简意赅:“吃。”

    打死司徒厌也没想到,沈墨卿居然这样毫不做作,这样干脆利落,坦然的叫她跟走路上被人套上麻袋打了一顿似的。猝不及防的她连鼻青脸肿都来不及。

    司徒厌对着四面八方投来的目光,张张嘴想说不是这样的,你们听我解释,谁知道刚冒出个【不】的气音,她就好像被沈墨卿冰冷的眼睛杀死了。

    最后,她在沈墨卿冰冷的目光下讪讪地低头,开始干饭了。

    一边干饭一边想,怎么了吗,说喜欢你你不高兴,说不喜欢你又不高兴。

    自己莫名其妙承认了关系还满脸不高兴。

    沈墨卿真是莫名其妙的。

    她虽然不是没头脑,但沈墨卿一定是不高兴。

    随后又有点心慌。

    她虽然说立了个【喜欢沈墨卿】的人设,但她从没想过沈墨卿竟然会这么干脆利落的当众承认啊。

    沈墨卿是怎么了?她是傻了吗?

    当然她这么优秀这么好看,沈墨卿喜欢她,哎哟,不能说人家傻,那是人家真的有品……

    思及此,司徒厌所有的烦恼顷刻都消失了。

    毕竟严格来说沈墨卿家里不同意,那是沈墨卿的烦恼,和她又没关系。

    而她的招人喜欢是她货真价实的招人喜欢……沈墨卿家业都不要了也要跟她谈恋爱当她女朋友,何异于烽火戏诸侯啊!

    毫无疑问,她的美貌堪称当代褒姒,再世妲己!

    一想到自己在沈墨卿心里竟美成这样,司徒厌陡然乐开了花。

    ……

    沈墨卿在公司加班到了很晚才回去。

    司徒厌就窝在她办公室的沙发上打switch,愉悦地玩塞尔达。

    但她嘴巴闲不下来,玩一会儿就叽歪,“诶,沈墨卿,你知道为什么林克不去救公主吗。”

    沈墨卿思路被打断,顿了一会儿,决定还是先回答新晋女友的问题:“因为任务机制。”

    “nonono。”

    司徒厌摇摇食指,高深莫测:“不是这样。”

    沈墨卿思索半晌:“那是为什么。”

    司徒厌斩钉截铁:“因为他t?善!”

    沈墨卿:“。”

    从七点到十一点的后面这四个小时,司徒厌明明在温暖的办公室,却感觉到了扑面而来的秋日寒意。

    十点钟,她的林克戴上了自己借来的雷鸣头盔。

    她抬起头,礼貌地询问沈墨卿是不是忘记开暖气了。

    沈墨卿没有搭理她。

    司徒厌只好继续玩游戏,也不讲话了。

    于是过一会儿,很突兀的,沈墨卿就意识到司徒厌很久没讲话了。

    “……”

    这很奇怪。沈墨卿工作起来的时候从来不管别人死活,她尤其讨厌别人打断她。

    可是她又不由自主地想。

    司徒厌确实很久不讲话了,这有些反常。

    暖气开着。也不冷。

    她正这样莫名想着的时候,忽然听见司徒厌汪得一声哭了,“我的林克被人马打死了!!!”

    沈墨卿:“。”

    沈墨卿顿了顿,低下头,面不改色地继续批自己的案子。

    她也是,莫名多得是什么心。

    ……

    加完班,司徒厌跟沈墨卿回家,她坐在副驾驶上,问:“那我们这是谈恋爱了嘛。”

    沈墨卿嗯了一声。

    “你好随便哦。”司徒厌指责她:“我这样追你你就答应,那人家这样追你你也答应吗。”

    沈墨卿想了一会儿司徒厌追人的所有行为,把车靠边停下,很认真地跟司徒厌说,“别人这样追我,我会报警。”

    罕见的,话多得停不下来的司徒厌,老实了一路都没讲话。

    快到家的时候,沈墨卿把车停下,感觉自己的衬衫被拽了拽。

    沈墨卿:“?”

    司徒厌小声说:“不报警。”

    沈墨卿:“……”

    沈墨卿轻出了口气,“我说别人。”

    司徒厌哦了一声。然后仰头看着她,问:“那我和别人不一样吗。”

    昏昧的路灯,摇晃的树影,扑朔的光在她那双黑珍珠的眼睛里跳跃,她好像在期待什么。

    有那么一瞬间,沈墨卿有点恍惚,她不记得……有多少人这样看着她。

    她们——很多人,她的母亲,她的下属,她的老师,教授,她们都用这样期待的眼睛看着她,期待她能更优秀,期待她更有能力,期待她做出一番成就……她们把所有的愿望都压在沈墨卿身上,期待她能完成她们做不到的事情。

    于是她背负着这些期待,默不作声地走在她们为她划定好的路上。

    但司徒厌和别人不一样……

    她眼里的沈墨卿从来不完美。

    但她依然这样,带着满腔恶意和谎言,义无反顾的,来到她身边。

    她对沈墨卿没有任何滤镜,她不觉得沈墨卿是个好人,是以也没有任何期待。

    于是,沈墨卿在司徒厌面前,可以是个恶人,可以不用太礼貌,可以不用有很多很多耀眼的成就,她可以冷脸,可以发脾气,她甚至可以理所当然地指责司徒厌这样那样不好,并且不用感觉任何抱歉。

    因为在司徒厌面前,沈墨卿所有的好都莫名其妙,但所有的恶都理所应当。

    从司徒厌这个坏孩子靠近她的那一瞬间,沈墨卿就知道了一件事。

    那就是,司徒厌是在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不会对沈墨卿感觉失望透顶的人。

    沈墨卿甚至能想象到,如果她的面具碎裂,展现了自己所有的坏脾气,司徒厌会说什么。

    她会说——

    “我就知道!你这样坏。”

    司徒厌还会这样说:“但那又怎样,我早就知道了。”

    ——而司徒厌此刻对她的期待,也与【沈墨卿】本身的优劣无关。

    她如此看着沈墨卿,实则期待的是沈墨卿眼中的她自己。

    她期待自己是特别的。

    这种期待与沈墨卿无关,此刻站在这里的是任何人,她都可以对其有这样的期待。

    沈墨卿不必为此感到任何的……压力。

    沈墨卿说:“嗯。”

    “你和别人不一样。”

    于是司徒厌就笑了,小虎牙露出来,闪闪的,她洋洋得意说:“我就知道!”

    晚风拂过梧桐枝桠,几片碎叶擦过车窗,影子在她眸子里跳跃。

    她自信地说:“我从来都跟别人不一样,我一直都特别厉害,见过我的每个人都特别特别喜欢我——”

    沈墨卿忽然凑近来,吻住了她。

    是的。

    你不一样。

    沈墨卿垂下睫毛,凝视着少女因为这个猝不及防地吻而睁大的眼睛,轻声说:“你赢了。”

    她望着她,漆黑像黑珍珠似的,咕噜噜转的眼珠,雪白的小脸蛋,还有她们在这里,在此刻,交错的呼吸。

    你赢了,沈墨卿承认了。

    我喜欢你。

    沈墨卿用了很漫长的一天,发现了一件事。

    那就是,沈墨卿没有办法不喜欢司徒厌。

    尽管她恶劣,虚荣,自私,狡猾,满嘴巴的谎话,满肚子坏心肠,且不见得有真心。

    可她喜欢。

    喜欢了,恶劣就变成了个性,虚荣就变成了自爱,自私就变成了自保,狡猾就变成了聪明,连谎言都那样的悦耳动听。

    被她了解的坏心肠是一种扭曲的坦诚,而真心?

    这世上的真心,昂贵又易变,分分钟都难得。

    沈墨卿从不奢求。

    喜欢了,就没有办法。

    感情的事,从古至今都是这样,只讲感觉,不讲道理。

    她知道这样的感情是危险的。

    可如果她是司徒厌。

    那沈墨卿愿意冒险。

    *

    司徒厌自从跟沈墨卿谈上了真的恋爱,那心情每天都美美的。

    这种美好并非全然来自于早上的有糖酸奶,每天的早安吻,还有沈墨卿随便她花的信用卡,以及渐渐堆满房间的包,和各种购物卡,以及渐渐难以塞下房间的玩偶……当然司徒厌必须承认,美好的生活绝不能失去这些客观物质条件,但有时候美好的生活也不止于此吧?

    在司徒厌觉得生活美好到自己能原谅全世界的时候,陆翡秋给她发消息了。

    【陆翡秋:什么时候回家?】

    司徒厌脸上的笑容陡然就消失了:“。”

    她刚要说我才不回去的时候,对方发来了一张图片。

    那是一条非常漂亮的鸽血石手链,通体泛红,透着迷人的紫光。

    【陆翡秋:喜欢这个吗。】

    重点不是喜不喜欢。重点是它看起来真的特别贵。

    司徒厌并不是什么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顽强女士,事实上她很有向金钱低头的完美本能,她会老老实实做沈墨卿的女朋友并非她多么欣赏沈墨卿耀眼夺目的才华……当然她不能否认也许有这方面原因,但同时也不能否认更多是因为对方交给她保管的信用卡实在是太禁花了。

    她是司徒家的大小姐,她爸不给她钱花,那她从陆翡秋这里捞点钱又怎么了呢。

    虽然到现在也不知道柴米油盐有多贵,但她知道她没钱的时候开口跟沈墨卿借钱心里是个什么滋味,当然沈墨卿是被她舔到了。

    问题是老刷女朋友信用卡,她也会感觉到一点点微末的,不能说没有,但确实存在的一点点,小小的,睡一觉也不太可以忘记的小负疚……

    ……花点女朋友的钱怎么了呢。

    是,没怎么,完全没问题,沈墨卿自愿给她花的。

    不信可以看聊天记录↓

    【厌厌:这卡我真能随便刷吗?真的啊?】

    【ink:嗯。】

    【厌厌:有额度吗?我很勤俭持家的。】

    【ink:没有。】

    【ink:随便花。】

    ……

    司徒厌虽然因此花钱花得理直气壮的,但是怎么说呢,这会让她在沈墨卿面前显得很没有底气。

    但司徒厌认为这不是个问题。

    因为这完全是可以转移的,就像爱情转移一样,说出来有点抽象,但具体实操下来大抵如下——比如,她可以接受陆翡秋送她的这个手链,然后不经意的戴上,发朋友圈狠狠但佯装若无其事地炫耀几天,再轻轻卖掉。

    然后用手链的钱给沈墨卿买个礼物,同时声泪俱下得向沈墨卿哭诉自己是多么的喜欢这个手链,它是多么的珍贵,但是她还是毫不留情地舍弃了它,这一切都是因为她实在是太爱沈墨卿了。

    ——这是自从cpa考试惨烈滑铁卢以来她家里人给她的第一笔钱,而她毫不犹豫地用它给沈墨卿买了礼物……

    这样陆翡秋对她的爱就无缝转移成司徒厌对沈墨卿的爱了。

    此事之后,以后刷沈墨卿的卡可以更理直气壮。t?

    这绝对不是她拜金接受陆翡秋手链的借口,只是有时候生活所迫,她也没有办法。

    苍天可鉴,她司徒厌从来不干亏心事,一切都是为了更自洽的花钱。

    这有什么错呢,人不为己,岂不是天诛地灭。

    ……

    有时候司徒厌真的会对自己的天才头脑佩服的五体投地。

    过两天沈墨卿要出国,就那个时间回家拿手链好了。

    她飞速回复陆翡秋。

    【厌厌:喜欢。】

    【厌厌:想要。妈妈给我买。「星星眼」】

    *

    沈墨卿发现司徒厌最近在她家的时间不多。

    其实,司徒厌回家是很正常的,毕竟谁会一直住在外面,有家不回呢。

    反而一直住在她这里,才显得有些莫名,有些奇怪。

    虽然……她们已经在谈恋爱了。

    “……”

    她cpa考过了,沈清妍要带她出国参加个拍卖会。

    阿姨跟她说司徒厌这两天没在家里,要不要给她留门。

    沈墨卿沉默了一会儿,说:“不用了。”

    司徒厌也没把她这里当家吧。她虽然不太提起她家里,但是对她那个继母……陆翡秋的态度,也不似有多讨厌。

    这些天沈墨卿也委婉地问起司徒厌如今的家庭关系,但对此,司徒厌只会顿一下,然后笑逐颜开,说我家人对我挺好的呀,尤其是我继母,对我可好了——你看看这个包,我真的好喜欢!

    然后就欢天喜地地过来吻她。

    她们相拥,热吻,然后度过一个暧昧火热的夜晚。

    至于往事,在这样的暧昧下,谁也不会刻意提及。

    但有时候,沈墨卿想,既然她家人对她不差,那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呢。

    她想问,又觉得司徒厌会撒谎。

    沈墨卿知道,对于司徒厌想逃避的问题,她总会撒谎。

    有时候司徒厌撒谎,沈墨卿可以一眼看穿。

    有的时候,司徒厌的谎言,会叫沈墨卿,也难以分辨。

    ……

    阿姨那边回答说:“好。”

    电话挂了。

    阿姨本来在收拾东西,没一会儿,电话又响起来。

    沈墨卿:“还是留吧。”

    阿姨愣了一下。

    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干脆果断的雇主,这样反复无常。

    *

    拍卖会开在洛杉矶,社会各界名流都有。

    拍卖会的高潮是一颗鸽血石宝石手链。

    这手链通体都用高纯度高透度的鸽血石构造的,通体深红色,在透射光的照耀下,折射出微妙而迷人的深邃淡紫光。

    它曾经是女皇珍爱的手链,是英国皇室的珍贵藏品。

    “但它的故事不止于此!”戴着礼帽的拍卖师语调激昂说:“它背后还有着一段隐秘而畸形的爱情故事,雕刻这串鸽血石手链是一位女当权者,她深深爱上了自己的女儿,这段恋情不为世人所容……这串手链名叫——【Red Secret】!”

    最后,这串手链以三千万美元的高价被人拍下。

    沈墨卿看着手链,眉头紧蹙,她觉得那个手链给她的感觉很不舒服。

    不像秘密,像一条血色的锁链。

    “它很不详。”沈清妍忽然说。

    沈墨卿侧目。

    沈清妍大抵是想跟女儿建立良好的母女关系,闲谈似的说:“它还有一套配套的耳饰,red chain。”

    沈墨卿其实不太感兴趣,听得漫不经心。

    回来看见奢侈品店,倒是顺带按司徒厌的审美,给她买了几个包。

    *

    司徒厌回家的第四天,她就收到了陆翡秋答应她的礼物。

    她拆开,眼睛一亮。

    “哇。”司徒厌拿起了那串鸽血红的手链:“好漂亮!”

    拍卖会结束两天,还在美国和母亲徘徊在社交场合的沈墨卿拿着红酒,准备透透气的时候,手机嗡得响了。

    她抿了口酒,看了一眼,随后:“???!!”

    【司徒厌:[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

    图片是用各种死亡角度拍的,但无论角度多么死亡,都能看见少女雪白纤瘦的手腕,缠绕着一条通体透红泛紫的鸽血红手链。

    ——【red secret】

    【司徒厌:好看不?】

    【司徒厌:我妈送我的,嘻嘻嘻嘻。我查了,好贵呢!】

    沈墨卿:“。”

    沈墨卿呼吸了好几下才稳住气息,缓缓打。

    【ink:……陆翡秋?】

    【司徒厌:是啊。】

    沈墨卿沉默了一下,脑海中一时间思绪纷杂,先是想起了她查到的,陆翡秋对司徒家做的那些事,随后又想到了手链背后的故事,沈墨卿虽然经历的事情不少,但稳固的三观到底还是遭到了些许……不,巨大的冲击。

    而就在她蹙眉的时候,她听到了一声轻笑。

    美国洛杉矶是地中海气候,总是温暖的。

    沈墨卿回头,看到了司徒厌的继母——

    她拿着一杯香槟,一袭曳地红裙,衬得身材窈窕,蓬松的长卷发披在身后,眼瞳是很淡的颜色,荡漾着迷人的波光。

    她也不遮掩,面带微笑,偏偏上来开门见山:“我听说,你在和我们厌厌恋爱?”

    沈墨卿没有说话,只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红裙。

    脑海里是那像毒蛇一样缠绕在司徒厌手腕上的手链。

    ——【red secret】。

    陆翡秋撩起头发,露出雪白的耳朵,她耳朵缀着一颗水滴形状的鸽血红宝石,衬得她容色绮丽而夺目,只是宝石外的白金,是锁链的形状。

    这套耳饰在前年被人以两千万美金的高价拍下来了。

    【red chain】。

    “她一定很喜欢你。”陆翡秋并不介意沈墨卿不讲话,只是笑着说:“她从小就是这样……想要什么,就一定要不择手段的得到。”

    “但得到了,又不太珍惜。”她露出一个有些苦恼的表情,“玩玩,就不耐烦了,要丢掉。”

    “哦,是吗。”

    沈墨卿淡淡说:“你不是她的继母吗。知道得好像还不少。”

    陆翡秋笑了:“确实,确实是……”

    沈墨卿眼神冰冷。

    “但我是她的母亲……”

    陆翡秋靠近沈墨卿,在她耳边,暧昧的呼吸:“她愿意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你是她的女朋友,但她要和你分手。”

    “你就什么也不是。”

    沈墨卿瞳孔一缩,推开了她。

    “而我……依然会是她的母亲。”

    陆翡秋并不介意,她带着醉意,慢慢笑了,她用英文温柔地说:“Under the law, I am always her lover.”

    ——在法律上,我永远是她的情人。

    “Our relationship is like a chain that cannot be severed by anyone.”

    她又靠近了沈墨卿,这样近,眼神缠绵而暧昧,手里的香槟泛着黄金一般的色泽,轻轻与她手中的红酒相碰——

    “cheers,my cutie.”

    ……

    陆翡秋走了,沈墨卿在原地沉默了很久,手机嗡得震动了。

    【厌厌:「截图」】

    截图是聊天记录↓

    【厌厌:喜欢。】

    【厌厌:想要。妈妈给我买。「星星眼」】

    ……

    【厌厌:你看我就说她对我好吧。嘻嘻。「小兔高兴」】

    沈墨卿:“。”

    如果陆翡秋就是条两面三刀守株待兔的毒蛇。

    那司徒厌就是个马上就要以百米冲刺的加速度撞死在树桩上的兔子了。

    那她呢?

    沈墨卿想,她是什么?

    她也不知道,但不管是什么,大概都已经原地气死了。

    也许是河豚吧。

    她就该生在水里,死在水里,这辈子不该爬起来,管岸上一只兔子的烂事。

    *

    第28章 嫉妒

    沈墨卿思索半晌, 在vx上问司徒厌。

    【ink:你真的觉得她对你很好吗。】

    司徒厌看见这消息,愣了一下, 说实话她是有些心虚的,但是她到底不愿意在沈墨卿眼前露怯。

    【厌厌:那当然了。】

    “卿卿。”

    沈墨卿眉头紧蹙,胸口压着火气。

    沈清妍却过来了,她和她碰了碰杯,温声问:“碰见谁了,这副表情。”

    沈墨卿眉头舒展开, 淡淡否认道:“……没碰见谁。”

    沈清妍也没多想,随口提道:“我刚刚碰见司徒家的人了。那个叫陆翡秋的女人。”

    沈清妍笑着,“她倒是有些意思。”

    沈墨卿心不在焉地听着,半晌忽然问:“是明天回国吗。”

    *

    沈墨卿回国了,司徒厌特别高兴, 跑过来接机,在机场跑上跑下, 蹦蹦跳跳地帮她拿t?行李箱。

    她今天穿了个米色的厚卫衣,帽子坠着长长的兔耳朵, 头发扎成高高的马尾, 白皮肤红嘴唇,眼睛黑漆漆的,整个人都显得特别精神。

    她一只手拉着她的箱子, 一只手挽着她的胳膊问她:“国外好玩吗?”

    沈墨卿本来想说“没什么好玩的。”, 一直在跟着沈清妍参加各种商业宴会。

    但看着司徒厌亮晶晶的眼睛,很微妙的, 她忽然想起了在车窗外见到的几只小浣熊, 在垃圾桶里觅食的小狐狸,树枝上爬行的小松鼠……

    她看到的时候, 并没有来及多注意,因为沈清妍在给她介绍商业晚宴上她要认识的合作方,和投资方。

    可那座盘桓在灰色的城市里的,不经意的彩图,忽然就被司徒厌的眼睛轻轻点亮了。

    司徒厌:“嗯?怎么不说话啊?”

    沈墨卿顿了顿,说:“还可以。”

    “哇,哪里好玩啊。”

    司徒厌有点兴致勃勃,她从来没出国过,虽然爸爸出国——但是因为陆翡秋,她从来不关注他们在国外的生活。

    “是不是所有人都在说英语?”

    “是。”

    “唐人街会有说中国话的吗?我小时候去过香港——那边的人大多都在说英语。”

    司徒厌话多得停不下来。

    沈清妍的公司在国外,沈墨卿偶尔也会出国,一年两三次。

    她每次都是自己开车回来。

    从机场到家,路边是车鸣声,喧嚣声,人来人往,到底有点说不出的漫长。

    但也许这次有了人在耳边说话。又或者,有人在不停地问她各种各样的问题——一些不重要的,从来没有被纳入她思考范围内的问题,简简单单的,一些风土人情。

    也许不回答也可以。

    但这就像一个图画游戏。

    司徒厌一问起来,那块灰色的,不曾被在意的地方,就被轻轻的点亮了。

    她想说:“那有意思吗?”

    所有的城市,在她眼中其实都是差不多的样子,高大而繁华的商业写字楼,在夜色中闪烁的霓虹灯,匆匆忙忙的行人和川流不息的车,即便跨越半个地球,从陆家嘴到华尔街,人们为金钱所扰,本质上毫无不同。

    但是看司徒厌的眼神,她又意识到,也许对司徒厌来说,那也许的确是非常有意思的地方。

    “我也想出国玩。”司徒厌有点沮丧,“可是我英语一点也不好。”

    沈墨卿:“可以学。”

    “我不学。”司徒厌又凑过来,“以后出国,你给我当导游。”

    沈墨卿:“……”

    沈墨卿说,“你不能总想着靠别人。”

    司徒厌:“你是别人吗?”

    沈墨卿:“……”

    司徒厌:“你怎么脸红啦!!”

    一路的气氛本非常快乐,直到少女玩手机的时候,卫衣袖子下滑几寸,露出了那猩红色的鸽血石手链。

    沈墨卿直视前方,开着车,唇角的弧度缓缓拉平了。

    ……

    沈墨卿给司徒厌从国外给她带了好几个限量款的包包,虽然她话不多,但司徒厌还是非常高兴。

    但她也敏感地发现了,她女朋友非常不喜欢她的新手链。

    夜深了。

    “摘掉。”沈墨卿言简意赅地说:“我不喜欢。”

    司徒厌睁大眼:“可是这是我……咳,这是我妈送我的。”

    沈墨卿冰冷地说:“难看。”

    司徒厌嘟囔说:“也没那么难看吧……可贵了。”

    她这么说着,还是把手链取下来放一边了,“算了,你不喜欢我就不戴了。”

    沈墨卿的表情这才缓和下来,她说:“以后给你买更贵的。”

    她摸摸司徒厌的头发,想起陆翡秋做的那些事情,终归蹙起眉,问:“你很喜欢你继母吗。”

    司徒厌靠在她胸口,有点犯困了,她打了个哈欠,“也还好吧……”

    其实不是多喜欢。

    但这些家事,没必要叫沈墨卿知道。

    翌日。

    司徒厌去机场接沈墨卿的照片出现在了bbs。

    底下一时间议论纷纷。

    司徒厌也不藏着掖着,大方的在自己的朋友圈晒出来沈墨卿送她的包包,还有两个人比心的照片,大大方方的凑满了一个九宫格。

    【厌厌:恋爱中~】

    这下校园bbs都炸了。

    【kk:我天!!司徒厌跟沈墨卿谈恋爱了??】

    【卿乃日月:不是吧??啊??沈墨卿她怎么想的?卧槽?】

    ……

    有人质疑,有人艳羡,总归在校园bbs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叫司徒厌的虚荣心得到了巨大的满足。

    这边司徒厌在朋友圈公布自己恋爱,而沈墨卿这边,却约了陆翡秋,在一处很安静的餐厅私人包间。

    沈墨卿也没有多言,直接摆出了她查出来的,陆翡秋转移司徒家资产的所有证据。

    沈墨卿:“我不知道你做这些是为了什么。”

    沈墨卿冰冷说:“但是,不要再继续了。”

    陆翡秋看着桌面上的这些资料和证据,半晌,微微笑了。

    沈墨卿眉头微蹙,因为她发现,陆翡秋看起来竟没有半分的慌张。

    她靠着软垫,摆弄着自己的指甲,懒散说:“沈家人向来无利不起早,也难为你为厌厌做这些事了。”

    “不过,很可惜的是……这些东西,如果早一天查出来,也许境况会大不相同。”陆翡秋微微笑着,“但是现在,什么都晚了。”

    接着,她脸上的笑容就慢慢消失了,她变得有些傲慢,冰冷,她说:“我已经把司徒恒所有的违法证据都提交了,审计局明天就会来调查。”

    沈墨卿面色一变。

    “怎么了?”陆翡秋笑着说,“想成为她的救世主呀。”

    陆翡秋:“你来晚啦。”

    “司徒恒还不知道,不过,他已经坐上回国的飞机了。”陆翡秋懒洋洋地说:“我骗他说,他在国内有个情人偷偷生下了他的孩子,是个男孩。”

    陆翡秋咯咯笑了,“他立刻就坐飞机回来了。”

    陆翡秋:“等他一下飞机……”

    她啧啧两声,“就可以耀祖咯。”

    沈墨卿:“你做这些,司徒厌知道吗。”

    陆翡秋一顿,半晌说:“她没必要知道。”

    沈墨卿冰冷地看着她。

    “哦……你会告诉她是吧。哦……除此之外,你也可以用点手段,把司徒恒救下来,让他免于牢狱之灾。”

    陆翡秋说:“当然,你可以这样做。”

    “不过,我还是劝你考虑一下——毕竟,我呢,之所以能那么快的提交证据,也少不得你母亲的鼎力相助啊。”

    “司徒恒挡了她的路。”陆翡秋说:“你也要挡她的路吗。”

    ……

    离开餐厅的时候,沈墨卿接到了母亲的越洋电话。

    “卿卿啊。”

    “……我听说你最近跟司徒家的那个孩子走得很近?”

    沈墨卿没说话。

    “你跟那个小孩的事儿,妈妈不管,不过,司徒恒的事情,都是他罪有应得,有人吃他家的药,吃出了病,你最好不要插手。”

    “还有你那个游戏公司的事——新的制作人找到了吗?你cpa也考过了……也该过来接手公司的事情了……”

    *

    司徒厌发了和沈墨卿恋爱的朋友圈,她的狐朋狗友李妮自然是第一个发来贺电——

    她打来了视频电话。

    沈墨卿不在家,司徒厌在客厅喜滋滋地和她聊天。

    李妮:“诶,不过说起来,我记得你不是不喜欢沈墨卿吗?”

    李妮:“我记得有一阵子你天天跟我吐槽她,说有多讨厌她,那回泳池晚宴,你一看见她就躲起来了,你们现在怎么谈上了?”

    “谁让她喜欢我呀。”

    司徒厌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场合都能毫无顾忌地翘起自己的短尾巴,“她有钱,长得也还行,追我我干嘛不答应,反正我不吃亏。”

    “哦,那你喜欢她吗?”

    沈墨卿站在门口,脚步忽然顿住了。

    其实她在一路上都在思索如何告诉司徒厌,她即将面对的,家里的变故。

    但无论她如何下坠。

    沈墨卿都想接住她。

    门没有关,有风声从客厅的窗吹来,凉凉的,吹来了司徒厌带点孩子气的嗓音。

    “我当然不喜欢她啦。”

    “我可讨厌她了,反正现在恩爱也秀过了,那群腿毛也看见她们姐姐跟我恋爱了——等过阵子我就把她甩掉,嘻嘻。”

    *

    第29章 出走

    司徒厌没意识到沈墨卿在后面, 依旧快乐地滔滔不绝:“我跟你说,沈墨卿可龟毛了, 她所有的东西都要摆得整整齐齐的,不能给她搞乱了,搞乱了就生气。”

    沈墨卿慢慢进门,一边进t?门一边想,是啊,根据熵增原理, 东西不动就会陷入混乱,保持整洁本来就是需要严格约束的逆向行为,司徒厌不仅不严格约束自己,还喜欢乱上加乱,这不值得生气吗。

    “还有她每回回家一定会先把包挂在左边的那个架子上, 然后再脱大衣,围巾要按照颜色不同规矩的放在围巾架上——”

    沈墨卿停下自己放包的动作, 下意识地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围巾架——

    “哇她的围巾架还有手套还有什么的,都是各种各样的黑白灰, 跟那个色系的调色盘一样……”

    沈墨卿:“。”是啊, 怎么了吗。按照不同颜色进行分类不是很正常的人类收纳行为吗。

    她把淡灰色的围巾解下来,收好,接着要换拖鞋——

    “哦还有换拖鞋, 她一定先换左边的, 换完之后,跟执行程序的机器人一样, 基本每回回家都这个顺序, 哇我说机器人也不能这么严丝合缝吧?”

    准备先换左边拖鞋的沈墨卿:“。”

    沈墨卿额头青筋一蹦,深吸了口气, 站起了身。

    “而且上面的就算了,毕竟人家的个人习惯咱也没什么好指摘的。”

    李妮看着屏幕里的司徒厌以及她背后的沈墨卿,脸上渐渐爬上裂纹:“,,”那你别说啊!!!

    但令李妮绝望的是,就像人们喜欢说“我说这话不是贬低你”然后再进行长篇大论的贬低一样,司徒厌也逃脱不了这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社会学定律,在她滔滔不绝地讲完【沈墨卿没什么好指摘的】点之后,开始锲而不舍地对沈墨卿进行如下的指摘了——

    “她还喜欢管东管西的,虽然她不说,但她老摆脸色,就我妈给我那个手链吧,哦,对就是我手上戴着的这条,她看见就一脸不高兴,跟谁欠她钱似的。”

    说到这,司徒厌撇撇嘴。然后又兴致勃勃地说:“你说她是不是缺爱啊。我猜她妈估计从来没给她买过生日礼物。我在小红书看到过分析,这种就叫童年缺爱,所以会嫉妒比她家庭幸福的小女孩,比如我——”

    李妮看着童年缺爱的沈墨卿,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世界上最无助的人。

    司徒厌说完还不满足,还要求李妮认同:“你说是吧。”

    李妮视线无助地漂移着:“呃,我、我也不知道……”

    李妮觉得自己也不能太不讲道义,她一边这样讲,一边疯狂用眼神示意司徒厌,眼角都快抽筋了,还是没能阻止司徒厌汪洋一样无法遏制的倾诉欲。

    “哎呀反正其实虽然跟她恋爱,但我有时候会觉得我们俩真是性格不合,哪哪都不合,人生过成她那样到底还有什么意思——”

    司徒厌讲话的时候从来不顾及别人的死活,但有时候也会。

    比如她讲完了,又用她的专用兔子水杯喝了口水,她就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的好友眼睛似乎出了些微妙的小问题。

    她奇怪问:“你眼睛怎么了?”

    李妮死心了,啪得把电话挂了。

    于是突然黑掉的屏幕,就清晰的倒映出了身后人的绷着的脸。

    司徒厌:“。”

    司徒厌缓缓回头,就看见了沙发后的沈墨卿。

    她今天穿了件黑色的羊绒薄大衣,黑发挽起来,单手插着兜,肘上挂着个设计简约的黑色菱格包,鞋也没换,干净的尖头白色皮鞋,就站在她身后,白皙的脸上神色冰冻——眼神太冷了,简直像淬了冰。

    以至于司徒厌回头的时候错以为自己看见鬼了。

    其实在畅所欲言地蛐蛐他人的时候一转头看到身后的本人,带来的精神冲击本质上跟撞鬼是不相上下的。

    司徒厌手机吓掉了,摔在沙发上,也没顾及,干巴巴地打招呼:“嗨。”

    下一秒,司徒厌一骨碌从沙发上爬起来,并试图以每秒三十米的速度冲刺到门口:“哎哟对了,刚刚我朋友跟我打电话,她眼睛好像出毛病了,我得打车去看看她,我还得帮她预约眼科医院——”

    沈墨卿:“站住。”

    司徒厌邦得一声站直了:“。”

    沈墨卿靠在沙发上,手肘的包第一次没放到一旁的架子上,只放到了一边,她抱着肩,淡淡问:“这么晚了,上哪预约眼科医院啊。”

    司徒厌僵硬地看着门口的地毯:“呃,有急诊吧。我上回被狗咬不是有来着。”

    沈墨卿幽幽笑了,三分嘲讽:“你记得还挺清楚。”

    一挨夸,司徒厌尾巴立刻不分场合的翘起来了,她得意地回头:“那当然了,我什么不记——”

    她对着沈墨卿唇角微笑,缓缓的把尾巴和音调一起耷拉下去:“……得。”

    “真是难得的好记性。让人羡慕。”

    沈墨卿慢慢说:“我就不一样了,我比较健忘。”

    司徒厌眼神乱飘,就是不敢直视沈墨卿:“健忘好,健忘好啊……”

    沈墨卿黑漆漆地眼睛盯着她,“我记得的事情很少,但每一件都很重要。”

    “是,是……”司徒厌小声说:“我特别爱胡说八道,全都是废话,不用你每一句都记得……”

    她补充一句:“呃,我是说,最好都忘了。”

    “是这样。”沈墨卿点点头,她慢条斯理地把包包放到沙发上,即便是在做这样【不合程序】地动作,依然显得松弛而优雅,“比如,我可以忘了很多事,偏偏就记得你说——”

    “你不喜欢我。”沈墨卿一字一句,吐字清晰,“要和我分手。”

    司徒厌干巴巴地说:“……啊?我这么说了吗,哈哈,我没有吧,有吗。”

    沈墨卿平静地看着她。

    司徒厌:“我、我都是瞎说的。我没有这样想。”

    “哦。”沈墨卿点点头:“你是说,你没有这样想过——没有不喜欢我,也没有讨厌我,更没有‘反正秀完恩爱了,过阵子就把我甩掉’这种想法,我刚刚听到的一切全然毫无根据,都是空穴来风。”

    沈墨卿微笑着:“是这样吗。”

    司徒厌:“。”

    “往好处想。”司徒厌镇定地说:“也许事实的确如此呢。”

    沈墨卿脸上的微笑消失了。

    司徒厌终归编不下去了,她也不知道要怎么面对这种情况,虽然她过去常常犯见,但这种越轨行为往往出现在互联网上,毕竟无论怎样口出狂言,只要及时消耗跑路,对方也不能顺着网线爬过来要她付出惨痛的代价。

    沈墨卿面无表情看着她:“为什么讨厌我。”

    能在李妮面前对沈墨卿各种缺点侃侃而谈的司徒厌忽然就张不开嘴了。毕竟众所周知,背后蛐蛐他人很简单,当面蛐蛐就需要些微的勇气。

    “因为我的个人习惯像机器人?”沈墨卿说:“虽然你的个人习惯非常的随意,毛巾乱放,厨具用完从来不放回原处,洗完澡不吹干头发,喜欢湿哒哒的出来弄湿地面,你的各种玩偶和包包也总是像游戏里刷新的npc一样随机出现在客厅、厨房、卫生间、健身房、泳池角落,但我没有因为上述任何一件令我不快的事指责过你,管教过你。”

    顿了顿,沈墨卿又补充:“并且给你取外号,嘲笑你的生活习惯像个充满bug的机器人,或者什么其他的东西。”

    被从头到脚指责了一遍的司徒厌:“。”

    “并且。”

    “我没有因为你的个人习惯讨厌你,你为什么要因此讨厌我?”沈墨卿好像难以理解:“这公平吗。”

    是啊谈恋爱本来就不公平啊。要公平为什么不去弹棉花。

    司徒厌在心里偷偷蛐蛐了一下。

    但她嘴上很老实:“好像是挺不公平的……”

    沈墨卿点点头,“很好,那么接下来,我爱管你?——我管你什么了?”

    “我记得我没有管你。”沈墨卿说:“从法律上而言,你毫无证据,在进行一场诬告。”

    司徒厌突兀地讲起了冷笑话:“那我是不是应该被判刑。”

    沈墨卿冰冷地看了她一眼。

    司徒厌立刻低下头,并且腹诽想。

    骗子,说好健忘的,一条都没忘。

    但她认错态度很好,低着头,唯唯诺诺地但死性不改地说:“是吗。是我一做你不想我做的事情,你就摆脸色。”

    沈墨卿:“你想做什么我没让你做?”

    司徒厌试图抗辩:“哦就那天那个厕所马桶堵了……”

    沈墨卿冷静t?地,用征询意见地口吻问:“你洗完澡然后去刷马桶,晚上再跟我睡觉,我不可以生气吗。”

    司徒厌:“。”

    司徒厌:“没有啊,我可以再去洗澡呀——”

    沈墨卿:“然后再头发湿哒哒的进我的房间。让我帮你吹头发。”

    司徒厌:“你是我对象,你不可以给我吹头发吗?”

    沈墨卿一时语塞:“。”

    逻辑缜密,无法反驳。

    司徒厌一见有破绽,汪得一声哭了:“你对我一点耐心都没有!你整天就知道对我摆一张臭脸!刚从洛杉矶回来的时候也是爱答不理的!根本不讲话!一直都是我在讲话!!”

    “再说我放点儿玩偶怎么了!伤天了还是害理了!你早就对我有意见了吧!你对我有意见你还不讲你憋着!”

    司徒厌开始将心比心:“你肯定也偷偷跟别人讲,讲我这不好那不好,只是没被我抓到!好啦,现在你抓到我了,你占理!你生气吧!反正怎么讲都是你对,我就是个玩弄他人感情,无情无义的渣女,在古代要被五马分尸再浸猪笼,反正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

    难道不是吗。

    “不是。”

    槽点太多一时间沈墨卿竟不知从哪反驳,下意识:“这不是你的错吗。”

    “对!!对,是我的问题,都是我的错!千错万错全是我的错!我的问题!你满意了吧!”

    司徒厌把一边的乌龟玩偶抄起来重重扔沈墨卿身上:“这对象你爱跟谁谈跟谁谈!”

    沈墨卿精准接住玩偶:“你不要……”无理取闹。

    司徒厌:“我就要!

    “一点点小小的问题你都要这样拿出来反反复复讲!”

    “这恋爱谁爱谈谁谈!”司徒厌:“反正我再也不跟你好了!!”

    沈墨卿看着司徒厌气势汹汹地离家出走了,砰得把门摔上,结果摸空了,甩了下胳膊,门没关上。

    司徒厌:“。”

    司徒厌重重哼了一声,假装自己忘记自己要给沈墨卿一个闭门羹了,继续气势汹汹地往外走。

    但走了一会儿司徒厌发现自己忘记换拖鞋了,这拖鞋趿趿拉拉的实在不太好走路,又梗着脖子走回来。

    沈墨卿沉默看着她从鞋柜里拿出双运动鞋换上,吭哧吭哧把鞋带系上,还不忘系两个蝴蝶结,再赌气往外走。

    沈墨卿:“。”

    她走了两步,沈墨卿说:“等等。”

    司徒厌立刻停下,没回头,心里美滋滋想,就知道她舍不得我。

    要是沈墨卿哭着挽留她,要跟她继续谈恋爱,她就抬起下巴,说自己考虑考虑好了。

    沈墨卿:“你手机没拿。”

    第30章 陈年

    司徒厌恼羞成怒:“我不要了!”

    她蹬蹬又要往前走。

    沈墨卿捏了捏眉心, 大抵明白跟司徒厌讲道理才是毫无道理的事情了。

    她三步并作两步上前,握住了少女的肩膀, 把她别过来,低头吻了上去。

    她的唇很软,沈墨卿感觉自己像在吻一片正在坠落的花瓣。

    司徒厌:“!!”

    她本想抵抗,或者拒绝,她绝 不想叫沈墨卿称心顺意,她跟她在一起, 跟她谈恋爱,就是抱着这样的坏心思的——

    可是她的吻又轻又温柔,饱含着一种隐忍的克制,她的脸下颌线线条分明,睫毛也很长, 她对外总是冷着一张脸,可有时候——也就是这种时候, 会显得有些温柔。

    一种让人沉溺,无法拒绝的温柔。

    司徒厌回过神来的时候, 这个蜻蜓点水般的吻已经结束了。

    沈墨卿低垂着眼睛, 看着她,轻声说:“不要讨厌我,好吗。”

    其实她刚刚说了很多话, 该说的, 不该说的,都说了很多, 但说来说去, 她真正的诉求,就这样简单而已。

    司徒厌的心猛然漏跳了一拍, 她涨红了脸,想起来什么似的,一下推开了她,“……”

    但她也没有走了,她就这样站在原地,咬着唇看着沈墨卿,她好像是第一次陷入这样的境况,有点不知所措似的。

    就好像一个从来离家出走就走了的孩子,想过家人会到处找她,叫她的名字,但要是找不到了,就算了。

    当然也不是真的算了,只是会报警,或者怎样,他们并不会做没有意义的坚持——又或者找到了,也只会拽着衣领把人拽回去,大声、尖锐地斥责她,说她不该离家出走,不该叫人担心,或者这样,那样。

    而不会上来就吻她,然后好像有点脆弱,有点难过地跟她说——

    “不要讨厌我,好吗。”

    就好像,就好像司徒厌讨厌沈墨卿,还是喜欢沈墨卿。

    对沈墨卿而言,真的很重要那样。

    司徒厌有点犹豫,不确定似地问:“你……”

    过会,她小声说:“你这样,是在挽留我吗。”

    沈墨卿点点头:“嗯。”

    “可是我说我讨厌你。”司徒厌说:“我说我会和你分手……”

    “我说这些,你不是——你不生气吗。”

    沈墨卿闭了闭眼,抿紧唇,半晌,她睁开眼,看着司徒厌,很平静地说:“我很生气。”

    “但是,你会说想和我分手的话,那我也会说——”

    沈墨卿:“不要讨厌我。”

    沈墨卿轻声说:“也不要和我分手,好吗。”

    司徒厌的心跳快了一些,但她还是站在原地没动,脚尖踢着地上的小石头,努力摆出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板着脸,铁石心肠一样:“可是你嫌弃我,嫌弃我——洗澡湿哒哒的出来。”

    “我没有嫌弃你。”沈墨卿说:“我只是……”

    她试图找一个听起来不太像嫌弃的替代词,但思索半天,无果,一抬头,看见司徒厌正瞅着她,一见沈墨卿看她,立刻把视线挪开了,好像她根本不在乎沈墨卿是不是真的嫌弃她一样。

    沈墨卿顿了顿,忽然就找到了那个合适的词:“我只是,不习惯。”

    沈墨卿说:“我一直都是一个人——住在这里,自己处理所有的事情。”

    她说:“我有点不太习惯一段……”

    ——一段亲密关系。

    司徒厌赌气说:“那你以后也不用习惯了。”

    司徒厌:“我会走掉,和你分手,再也不回来了,你以后再也不用忍耐我了。”

    沈墨卿耐心地重申:“我没有忍耐你,我只是不习惯——”

    她察觉司徒厌的眼神,话到喉咙拐了个弯,委婉说:“以后会习惯。”

    司徒厌还是不满意,尽管这全然都是她自己的错,她抬着下巴,像个高傲的小兔子:“你挽留我,我就要留下吗。”

    沈墨卿重复说:“不要走。”

    司徒厌:“就算你这样讲……我也要考虑一下……”

    她这样嘟囔着说着,故意板着一张脸,好像真的在考虑着,到底要不要做这个对她来讲一点也不划算,好像要倾家荡产一样的坏买卖。然后她考虑了一会儿,说:“那你不许再说我了。”

    “不说了。”

    司徒厌又得寸进尺:“我没有做错事。”

    “嗯,你没有。”

    沈墨卿看见她一直在踢小石子,那块小地方都块被她踢出个坑来了,然后司徒厌哼了一声,说:“好吧。”

    司徒厌说:“你既然都这样诚心诚意的讲了,那我就勉为其难的,不跟你分手好了。”

    她把手伸出来,下巴还抬着,就像勉为其难原谅了骑士的小公主那样。

    沈墨卿握住了她的手,就这样把离家出走的坏脾气小公主,又领回了家。

    *

    司徒厌本来觉得这件事差不多就这样过去了吧,但到晚上发现事情好像并非如此。

    她红着脸,抱着沈墨卿的脖颈,眼睛有点潮湿,喘着气,“什么时候休息啊……”

    沈墨卿吻着她的耳朵,语气温柔:“再等一会儿好吗。”

    ……

    这个夜晚有点漫长。

    司徒厌被沈墨卿抱着洗完了澡,有点困倦地趴在抱枕上,她蓝色的长头发被女人拿着吹风机呼呼吹着。

    她不自觉地就靠在了沈墨卿身上。

    “卿卿……”她嘟囔地叫着,“好暖和……”

    沈墨卿顿了顿,把她的长发顺下来,她低下头,轻轻啄吻她的侧脸,乌黑的长发瀑布般落在她身上,黑与蓝在即将到来的黎明中纠缠。

    司徒厌仰起了头。

    沈墨卿低头,在吹风机嗡嗡的声音中,看到了她湿漉漉望过来的眼睛。

    她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然后慢慢闭上了眼睛,睡着了。

    沈墨卿给她吹干了头发,把她抱到床上,抱起来的时候,她顿了顿,她发现她太轻了。

    司徒厌人很瘦,沈墨卿知道为什么,因为她挑食,不爱吃饭。

    ……

    司徒厌做梦了。

    她梦到她原来是个山村里的灰姑娘。有一只可爱的t?小狗。

    后来因缘际会,她变成了一个小公主,她的妈妈特别爱她,让她穿最昂贵的裙子,戴最贵的珠宝。

    她特别高兴,因为她也有了很多钱,可以买很多喜欢的东西。

    于是她就去了一条很繁华热闹的商业街,那里有个玩具店,橱窗里放着很多可爱又漂亮的毛绒兔子,它们并不贵,但每一个都有其可爱之处,她早就喜欢了,可是喜欢的时候没有很多钱,但现在她有钱了,就把兔子全部买了下来。

    她兴奋地把它们带回了家。

    可是妈妈却并不高兴。

    妈妈说那太便宜了,是坏兔子。

    只有穷人家的孩子才会买这样的坏兔子!

    她很难过,要哭出来,妈妈忽然变了,她变得歇斯底里起来,她扇了她一巴掌,骂道:“果然是被穷乡僻壤的蛮子教大的野孩子,没有一点教养!”

    她吓坏了,连哭都不敢了,只在原地发抖。

    但妈妈忽然又变了,怔怔似的,忽然用力抱住了她,痛哭了起来,她哭得那样伤心欲绝,几近肝肠寸断,病态地重复着喃喃,“对不起,对不起妈妈错了,妈妈错了,我们厌厌不是没有教养的穷孩子了,是最漂亮的大小姐——妈妈错了,妈妈又犯病了,对不起,妈妈不该打你,原谅妈妈好不好?”

    巴掌很疼,她有点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

    她不懂她只是买了一些她觉得很可爱的兔子,妈妈为什么要这样生气。

    她不知道妈妈为什么要哭,也不知道做什么才可以向妈妈表达"原谅",她只好用袖子笨拙地擦干妈妈的眼泪,她试图向妈妈解释那些兔子的可爱之处:“妈妈,那些坏兔子、没有很坏,它们……”

    她解释不出来,只好有点苍白,有点羸弱地说,“我、我很喜欢……”

    可是妈妈忽然着魔了似的,把她拽到了垃圾桶前,把她买的那些廉价兔子拿出来,一个一个,仔细地挑剔着它们的错处。

    “这个眼睛歪了,这里脱线了,这个做工特别廉价,这里面都是黑心棉……”

    它们并不是很贵的兔子玩偶,所以总能有这样那样的不好。

    现在,它们被女人用剪刀,仔仔细细地剥开廉价的可爱皮囊,拆出了脆弱的塑料骨架,挖出了只有成年人才能理解的黑心血肉,它们支离破碎地横陈在那里,满身缺陷,处处瑕疵。

    妈妈尖刻地问她:“哪里好?!”

    这一刻,司徒厌忽然感觉自己剥离了出来,她变成了第三视角,看着那个可怜的小女孩站在原地,张张嘴,说不出话来。

    她看着那些骨肉横陈、惹人生厌的兔子,果真讲不出它们的半点好处了。

    “它们不好!!!”女人忽然歇斯底里起来:“它们没有哪处很好!!!”

    她看着妈妈在满地兔子的血肉尸骨中跪下来,眼珠子病态的颤抖着,她紧紧地抓着小女孩的肩膀,满脸泪痕和期待,喃喃自语般说:“厌厌,厌厌,我们不喜欢它了,不喜欢它了,好不好。”

    “妈妈给你买新的……买最好的……”

    ……

    后来,小女孩确实拿到了很多兔子。

    它们皮毛柔软纯白,眼睛是黑漆漆的珍珠,各个脸型都很完美可爱,姿态各异,它们是由顶尖玩偶设计师为她亲自设计的,每一个都是手工订制,实在价值连城的完美。

    小女孩实在应该喜欢它们。

    实在应该在妈妈温柔问她:“厌厌喜欢它们,对不对?”——的时候,面带喜色,开开心心点头,说:“是的。”

    是的,她喜欢它们。

    是这样的,是这么回事。

    但被打扮成小公主的女孩没有笑,也没有讲话。

    ……

    小女孩似乎没办法忘记那些兔子。

    因为后面的梦里,不管是过生日,还是参加夏令营,司徒厌都能看到那个小女孩在发呆,然后整个梦境像破碎一样,闪现着一个垃圾桶——

    那些可爱的兔子,乱七八糟的堆在一起,如此支离破碎地待在里面。

    它们如此狼狈,狼狈到无论如何,都无法再令司徒厌想起它们的可爱之处了。

    ……

    那天,漂亮的小公主被妈妈牵着手往外走。

    房间的灯被啪嗒关上,小公主忍不住回头。

    那是个有着明月的夜晚,柔而清冷的月光从窗外照进来。

    兔子黑扣子做成的眼珠反射着微光,在没有尽头的深夜里,像闪光的星星,也像一滴眼泪。

    也许她不该带它们回家的。

    小公主想。

    如果她不爱它们,它们就还是橱窗里,虽然不完美,但依然漂亮的兔子。

    至少,它们不会是惹人生厌的垃圾。

    Love is pain.

    爱到最后,都要这样两看相厌,最后分离。

    *

    司徒厌睡了一会儿,又朦朦胧胧的醒了,沈墨卿要去换衣服,她伸手拽住了她的衣角。

    沈墨卿一顿,她回头看她。

    司徒厌慢慢睁开眼睛:“为什么呢。”

    她的话带着困意,轻得像一声呓语。

    沈墨卿:“什么。”

    “……都……走了……”

    司徒厌喃喃着,她说话的时候已经没再看沈墨卿了,她好像已经半入了梦,眼睛沉沉的,只是声音发自灵魂,带着些沉甸甸的重量,还有点伤心。

    她好像做了一个非常伤心的梦。

    她又说,“都走了。”

    沈墨卿顿了顿,握住了她的手指,轻声问:“什么走了。”

    司徒厌瞳孔还有点朦胧的、无意识的泛空,注视着沈墨卿,喃喃:“我喜欢的……”

    “都会走的,是吗……”

    司徒厌不太明白。

    美好的东西,怎么总是那样短暂,那样不长久?

    那一刻,沈墨卿握着她的手指骤然颤抖了一下,像一场痛心疾首的过电。

    她的心脏仿佛被什么东西拧紧,拧得太紧了,以至于深藏四肢百骸,连着心脏的筋条都在抽搐,颤抖。

    原来她是记得的。

    那些流逝的陈年,像一道隐而不发的疤,落在翠翠的灵魂上,它不再流血,也不再流泪,只教人记得久处有浓情,深爱不长久。

    一字一字,如此刻骨铭心。

    沈墨卿慢慢地摸着她长长的头发,说:“不会走。我……”

    她承诺似的,沙哑着说:“不会再走的。”

    “你喜欢的,全部都会在你身边。”

    沈墨卿重复着,像在重复一句迟来的誓言:“永远在你身边。”

    司徒厌不知道有没有听到,她大抵是有点太困倦了,又模糊闭上了眼睛。

    那长长的,密集的睫毛铺在眼睑处,婉转,弯翘,有如那些流逝不归的灿烂春年。

    沈墨卿抚着她细腻的掌纹,慢慢与她十指相扣。

    她总是有很多,很多,没有答案的问题。

    比如是要继续进行自己的事业,还是要接手家里的公司;比如晚饭要自己做,还是随意打发;比如未来要留在国内,还是去国外发展,她有时候做自己想做的,有时候会选择利益至上,有时候又随波逐流。

    因为,其实怎样都无所谓。

    只要她是沈家的独女,只要她在光环里,她做什么、怎样做,都是那样的光芒万丈。

    她像穿戴着自己舞台剧角色的蹩脚演员,她摸不清这个角色,到底应当在何时何地表现出何种她应有的喜,怒,哀,乐。

    又应当在何时何地,做出她应当做的事。

    但她站在光芒之下。

    因为台下的人们,只会用乌黑的眼睛逐光——

    光里的是人,是鬼,是蜥蜴,还是飞萤,都没有关系。

    所以,沈墨卿朦胧,模糊,甚至是融化,也没有关系。

    沈墨卿不需要看清自己,也不用给每个问题找到答案,沈墨卿只需要继续站在光里,就能所向披靡。

    但很奇怪。

    关于司徒厌的每一个问题,沈墨卿都可以在心中,找到不太标准,但绝对清晰的答案。

    比如,不要分手。

    比如,不要被讨厌。

    比如,要一个吻。

    再比如。

    永远在一起。再也不分开。

    司徒厌只要睁开眼睛。

    那一刻的沈墨卿。

    就能清晰的,在司徒厌的眼睛里,看见属于她自己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