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赞再没说话,似乎浑身力气已经用尽了。
“可惜了,这小子汉话说得挺流利,身手也利落得很,若不是生了病,肯定能买个好价……”掌柜的站在郑来仪身后,不无惋惜地道。
郑来仪蹲下身来。
“戎赞,听得见我说话么?”
少年一动不动,胸口也看不出起伏。
“估计是死了……”掌柜的满脸晦气,正欲喊人来抬,戎赞突然竭力抬起了头,靠坐的身体猛地坐直了。
“图罗人……只能死在战场上,就这么死太……窝囊了!……戎赞不能这么死……”
他的眼神中一瞬间燃起了光,如风中摇曳的烛火,一点微茫的力道,却似扑不灭。
“这条命我买了。”郑来仪站起身。
掌柜的一脸愕然,好意劝说道,“姑娘,您别冲动,这一个伤势太重,是真的不中用了,你看他糊里糊涂的,已经神志不清了……”
郑来仪从头上拨下一支鎏金碧玉的百不知,扔到掌柜的怀里。
“把人给我抬到雅间,给他找一身干净衣服,再去保善堂请大夫过来。”
掌柜的看她语气认真,那一只沉甸甸的百不知压在手里,当下只好应是,连忙喊人来抬。
戎赞的疽痈生在后背,搬动时只能面朝下放在榻上,脓水溢出伤口,一时间熏着香的屋子里都被肉身腐烂的味道充斥。掌柜的掩着鼻子,眉头紧皱,可郑四小姐一直面色严肃地守在这里,他又不敢轻易离开。
郑来仪看着戎赞惨不忍睹的后背,目光幽沉。
前世那人背上也受过这样的伤。那时她与叔山梧困于险境,男人沉着声音,冷静地教她如何用药,如何处理伤口。她一边颤抖着手,举着刀,按照他的指示去划开皮肉,引出脓水,止不住的泪水落在可怖伤口里,想象着他难忍的疼痛,隐隐啜泣,他却语气寻常地说没感觉,催她再快些。
她还记得叔山梧说过,疽伤五藏筋髓,需要尽早医治,“脓已成,十死一生”。戎赞的背疽情况恶劣,真要花大功夫在这样一个奄奄一息、未必能救得活的俘虏身上,任人都会觉得这笔交易不够划算。
可郑来仪并非全无私心,甚至可说,她救戎赞,只是看中了他在绝境中露出的那一丝不甘就死、奋力求生的狠劲。
今日的她能共情这样的求生意志,更迫切需要这样的狠厉为自己所用。
传说图罗人忠诚善战,效忠一人便终生不负,而此时的她恰恰需要这样的投诚。前世他能那般效忠于叔山梧,今生便可以一样效忠于自己。
郑来仪借康纳川的货栈让戎赞连住了一个月,八珍汤、玉露散各种灵丹妙药灌下去无数,终于将一条人命救了回来,便将人接入了王府。
戎赞仅仅十三岁,个头却比府中大多数近卫都要高,他做事认真利落,功夫也不错,只听从郑来仪一人的指令。府里的人只当四小姐自南下遇险之后一朝被蛇咬,往后只要一出门,便由这小子寸步不离地跟着,长辈们倒也安心不少。
不那么开心的也就紫袖一人。她以往是郑来仪的贴身心腹,可戎赞一来,有时小姐甚至会单独交给戎赞什么任务,连自己都毫不知情,心中不免泛酸。
这日见戎赞从外面回来,行色匆匆往东院里走,紫袖便唤住了人:“小子,姑娘在前面,有客人来。”
“喔。”
戎赞乖乖站住了脚步。
紫袖上前,见他袖中鼓鼓囊囊的,便好奇问:“拿的是什么?”
戎赞看她一眼,警觉的语气:“是阿姐的东西。”
紫袖没好气:“什么阿姐,没大没小,这么久了还没改过来,你该喊‘小姐’!”
“……是小姐的东西。”
紫袖撇了撇嘴,不再追问,眼神却不住往他袖笼中瞥,隐隐看见雕镂花纹的手柄。
戎赞察觉她眼神,身体微微侧了侧,十分戒备的样子。
紫袖被他这副样子弄得心头火气,撅起嘴嘟囔着:“有什么了不起,等姑娘嫁人了,我还是会跟着的,你这小子可就不一定……”
戎赞一愣,下意识脱口:“阿——小姐要嫁人了?”
“不然呢?难道一直待在府里?”
紫袖揣摩着,“平野王妃这几日常来找夫人说话,还总是问起小姐,恐怕是那日小姐去过烧尾宴,就入了王妃的眼了——叔山氏算是玉京新贵,又是平叛英雄……”
“平野郡王?”戎赞浓眉高高扬了起来。但凡情绪波动时,他的图罗口音总会不受控制的冒出来。
“对啊。”
“不可能的。”戎赞的声音又落回寻常声调,语气笃定不疑。
“怎么不可能?”这一回轮到紫袖扬起了声音。
戎赞只是摇头,再不说话。
小姐是对平野郡王府感兴趣,她让自己关注着王府的一举一动,尤其是与边镇军将和胡人之间的来往。
她的原话是:看他们是否在暗中勾连,企图谋反。
戎赞初时没有领会,反问了一句:谋反?
郑来仪看着他,耐心的语气:“你和我说过,在你的故乡逻娑川经历过一场叛乱?”
少年黑白分明的眸子渐渐现出颖悟的神色。从此就把平野王府视作了与执矢部一样的恶人——他们勾结周围部落、杀死延陀部的首领,带着外人烧毁了逻娑川以东的草场,将同胞如羔羊一般屠戮。
这样的人家,小姐是不会与之为伍的。
他的袖中,还藏着小姐让他取回的东西——据说是从叔山家得来的一把式样奇特的龙鳞匕首。
康纳川在一本记载着西域异族传奇的残卷中,找到了那匕首手柄上的纹样。它来自大漠中一个已经陷落的古国——漪兰,匕首手柄上雕刻着的六瓣顶冰花便是漪兰的国花。
小姐没有猜错,看来叔山氏果然和关外的胡人有联系,这一把龙鳞匕首便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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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厅内,郑远持正在亲自接见上门拜会的客人。
本来这样的场合来仪是不宜出面的,无奈来的客人主动提及了她,称“许久不见,甚是想念”,郑远持只好着人去请。
郑来仪已被事先通报过,走进花厅时便有了心里准备。可当看见身披锃亮铠甲,英姿昂然的李德音,心下还是难免吐槽:这种天气里全副武装,也不嫌热。
“世子,许久不见。”
李德音立即起身,朝着她快步过来:“椒椒,终于见到你了!”
郑远持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世子随王爷就藩岭南,趁着王爷回都叙功,总算能回家一趟。”
郑来仪心中明白,舜王这一次回都,绝不仅仅是叙功那么简单:“世子在青州一向可好?”
“好!青州比起岭南气候爽利得多,多谢椒椒关怀!”李德音看着郑来仪的眼神亮晶晶地,嘴角始终没有放下来。
“岭南瘴气重,又多蛮夷,听闻就连王爷在岭南就任期间都落下病根,这次能重回中原,王妃怕是终于能放心了。”
“是呢,母亲也很想你,椒椒。”李德音的声音不自觉柔和下来。
他对郑来仪的好感明目张胆,全天下都能看得出来。二人从小便是玩伴,十二岁时李德音随着父亲李肃离京就藩,从此与国公府往来便少了许多。
然郑来仪自始至终只把李德音当做兄长,从无半分男女心思。
前世舜王登基,李德音即位太子,东宫请封太子妃的仪官刚到国公府门口,便得知四小姐已与元帅府的二公子定了亲。李德音心有不甘,与叔山梧于朝堂上几番较量,却一直落于下风。
直到最后,紫宸宫被叔山梧攻陷,乱世中登基不满二十日的李德音吊死在翙羽阁。
郑来仪看着眼前的李德音,目光中带了几分悯然:“世子随着王爷,这一回预备在玉京待上多久?”
“陛下召父王回京议事,一时半会离不开,喏——现在还在宫里没有出来,我便先求着姑父带我来看看你,过几日我就要先回青州了。”
“这么着急?”
李德音的面上一瞬闪过骄傲的神色:“陛下交了要紧的任务给我,不急不行。”
“是什么任务这么紧要?”
郑来仪好奇地问,却听郑远持不轻不重地咳了一声,意识到朝廷事涉机密,她是不该多问的。
李德音却毫无对郑来仪隐瞒的心思:“朝廷与叛军对抗八年,战马消耗巨大,如今陇右牧场放养的良马不足五千,陛下十分忧心,特别将此事交给了我。”
郑来仪点了点头:“战马乃国之武备,关系国家危亡,陛下将此事交给你,足以看出对你的信赖。”
郑远持冷静点评道:“世子这件差事不好做,陛下已经批准下诏,批准与六胡州市马——胡人性狡,见利即前,与他们打交道需得倍加小心。”
李德音笑着道:“姑父不必担心,父王在青州已经建起了马场,今年图罗、沮渠,还有西边的康国和鹘国都送来了贡马,其中不乏品系优良的种马,我们要在青州的马场择种选育,未来规模不会比陇右牧场小!”
说着朝郑来仪眨了眨眼,“如今青州马场汇集了来自各国的良马,我们还专门请来了驯马和育马的异族师傅,椒椒要不要随我一同去看看热闹?”
郑来仪有些心动。这阵子或许是思虑过多,总感觉做什么都提不起劲,让戎赞监视平野郡王府的动向,也并未发现太大的异常。至于叔山梧,自烧尾宴王府一别,便再无音讯。
玉京入了暑天越发难熬,出去散散心也不错。况且,青州汇集了异族派遣的使者,去一趟马场,或许会有意外的收获。
“父亲……”
郑远持看出了女儿的心思,颇感无奈:这丫头,南下遇险过去还没有多久,这便好了伤疤忘了疼,又想着出门了。
他看一眼李德音,最终还是道:“你问问你母亲,她若是同意我也——”
郑来仪笑了起来:“阿耶都同意了,母亲定然不会反对的。”
“带好人,让那个小子,叫什么的——戎赞,也跟着你……”
李德音的兴奋神色比一旁的郑来仪更甚,拍着胸脯担保,“姑父放心,有我在,定不会让椒椒出任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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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王世子的车队浩浩荡荡过了东都,进入河南抵达青州界内。郑来仪不愿继续憋在车厢中,于是弃车登马,要呼吸外面的空气。
她带着顶帷帽,一身丁香紫的折枝花高束胸长裙泻至脚边,臂弯间长纱随风飘逸,信手持缰,遥遥领先在队伍最前,阖着眼微仰着上半身,姿态闲适而享受。
李德音驾着匹健美的黑色大宛驹,稍稍落后郑来仪两步,看着前面人自在的姿态,满眼都是恋慕的笑意。随从看着这郎才女貌的二人,都乖觉地放慢速度,任世子爷和四小姐二人拉开了距离。
青州濒临东海,皇家马场便建在青州城郊,马场外围还专为各国使者修建了驿馆,舜王世子新落成的别院也距离此地不远,大有要将圣人的旨意用心完成的势头。
“世子爷这别院果然气派。”
郑来仪坐在马上,停在李德音的别院门口,仰头看着高耸的院墙,六根合抱粗的乌丝檀木撑起门廊,站在门外便能闻到木材特有的芳香气味。
“这是父亲从岭南卸任时滕经略送的,一路北上经过陆路水路,经过两个月余方才运到这里。”
郑来仪点点头,心道这岭南五府经略果然会做人,抱住了舜王的大腿,往后前途不可限量。
“先进去歇息一下么?”
“不了,方才驿馆歇了一阵,这会一点也不累。直接去马场看看世子爷驯养的良驹吧!”
李德音笑着答应,转头示意车队安顿下来,与郑来仪二人调转马头,往牧场方向去。
舜王常驻东都,麾下的部队半数屯驻青州,在此地筑城、屯兵、养马。马场位于青州西南方向磐龙岭北麓的一片草原,地势开阔,向东百里便是东海之滨。正值暑热时节,这里的气候却是凉爽适宜,让人不由得心情一振。
二人骑着马,并排走在一望无垠的草场上。
“这马场如今有多少匹战马?”
李德音口气不无骄傲:“奚族人离这里最近,来往也相对频繁,买年均有朝贡,有时一年会来好几次,算起来这里养的大多是奚族进贡的战马,约有七八千匹。”
“对了,上月沮渠使者带着一百八十匹骏马前来朝贺,也养在这里,他们的良马品种优异,这回父王入都,带去了六匹汗血宝马献给陛下,陛下很是喜欢……”
他伸臂指向不远处的一片棚屋,“前面便是马舍,一会椒椒可以亲自感受一下!”
二人在马舍前下了马,还未踏入内,便听得里面传来哀嘶声。快步走进马舍,只见马圈边围了三四个红发碧眼,身着异服的胡人,正面有难色,叽里咕噜地不知在说些什么。看样子便是前来献马的使者。
“齐舆,怎么回事?”李德音扬声问。
那几个胡人见世子驾到,连忙让开,露出中间包围着的一个矮个中年男人,带着展脚幞头,一身绛色官服。
看来这齐舆便是青州马场的牧监。
齐舆朝李德音叉手行礼,愁眉苦脸地道:“禀世子爷,是马场新育出的一匹沮渠幼马……”
“好事啊!这般哭丧着脸作甚么?”
李德音的视线越过那几个垂头丧气的胡人,落在马圈中一匹栗色小马身上。那马儿的头不停地来回晃动着,显然十分焦躁。
“……今早放牧回来,便发现这幼马走路姿态有些瘸,检查完才发现,左前腿似乎是折断了……”
李德音皱眉:“折断了?那、那便治啊!”
郑来仪听到这里,突觉不安。
齐舆支支吾吾:“——下官也是这么想,只是这沮渠马十分娇贵,下官怕耽误了病情,便请来沮渠使者商量,只是他们看似也是十分为难……”
“他们怎么说?——你,说说看!”
李德音伸手点中站在最前面的一名沮渠使者,那使者战战兢兢地上前,口称“世子”按照中原的规矩恭敬行了一礼,而后便用蹩脚的中原话解释起来。可说了没两句便感觉吃力,开始手舞足蹈地笔划,其间还夹杂着晦涩难懂的异族语言。
李德音眉头皱紧,看向齐舆,想起他也听不懂沮渠话,便四下张望,似在找人。
“他的意思是,马腿受伤是治不好的,这马没用了。”
沉冷的声音响起,那匹瘸着腿的幼马身后,一个人影站起身。
郑来仪心脏骤停了半拍。
隔着人群,叔山梧缓缓望了过来,眸色如深潭。